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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涉企价格和收纳标准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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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2007年12月28日 来源:县物价局 作者:佚名 点击数:


泾川县涉企价格和收纳标准公示表

单位:元
收费部门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元) 收费依据 备注
国      土  资 源 部 门 一、土地登记费     省土管局、测绘局、省物委、财政厅甘土发字(1990)25号  
1、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      
(1)企业土地使用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下 每宗地 100  
(2)每超过500平方米 加收 40 最高不超过4万元
2、土地注册登记、发证     省物价局、财政厅甘价房地[2001]222号、省物价局、财政厅甘价房地[1997]255号、甘价服务[2002]9  号  
(1)单位 10  
(2)“三资”企业和其他用国家特制证书的 20  
二、征地管理费      
1、实行全包(包工作、包费用、包时间)方式的 征地费总额 2.80%  
2、实行半包(包工作、包时间)方式的 征地费总额 1.75%  
3、实行单包(包工作)方式的 征地费总额 1.40%  
三、耕地造地费      
1、一级基本农田 10-20  
2、二级基本农田 5-15  
3、其他耕地 2-10  
四、土地开发复垦费 ㎡/年 1-2  
五、土地荒芜费(弃耕超过一年,以同类农田前三年平均产值计算) 同类农田 2倍  
六、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8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财综字[1999]117号  
水务部门 一、采砂、采石、取土管理费 销售价 15-30% 省水利厅、财政厅、甘水办发[1992]68号,省物价局、财政厅甘价费[1999]143号,省政府[2004]第4号令  
二、取水许可证工本费 25  
三、水资源费      
1、工业用水      
(1)地表水 0.1  
(2)地下水 0.15  
税务部门 一、企业及个体《注册税务登记证》或《税务登记证》 60 省物价局、财政厅甘价费字[1997]77号、甘价费[1999]53号  
二、增办副本 10  
三、《发票准购证》 10  
质监部门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     省物价局、财政厅甘价服务中心(2002)253号  
1.砖混、砖木、简易结构的 2.4  
2.框架、框剪、剪力墻等结构 (八层以下)㎡ 2.6  
(八层以上)㎡ 2.8  
3.以上收费无法按建筑面积计算的   按建安工程造价的1.4%  
房产部门 一、非住房所有权登记费     省物价局、财政厅甘价服务[2002]150号  
1、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内 每宗 200  
2、1000平方米以外(含1000平方米) 每宗 300  
二、房屋他项权利(包括抵押典权等)登记费      
1、非住房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内 每宗 200  
2、1000平方米以上(含1000平方米) 每宗 300  
工商部门 开业登记费     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9]1707号,省物委、财政厅甘价费[1993]59号  
1、注册资金1千万元(含1千万元以下)   0.8‰  
2、注册资金超过1千万元   0.4‰  
3、开业登记费最低款额   50  
4、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   300  
5、核拔部分经费的事业科技单位或设立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   100  
6、筹建企业注册登记费   50  
自来水公司 一、行政事业单位用水 1.6 平凉地区物价处地价[2002]175号  
二、工业企业用水 1.8  
三、经营服务用水 2.4  
电力部门 一、商业电价     省物价局甘价商[2004]218号,甘价商[2003]1号  
1、不满1千伏 千瓦时 0.813  
2、1-10千伏 千瓦时 0.803  
二、非普工业电价      
1、不满1千伏 千瓦时 0.562  
2、1-10千伏 千瓦时 0.552  
三、大工业      
1-10千伏 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