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泾政办发〔2008〕39号
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批转《泾川县2008年信贷支持地方经济
发展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温泉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驻泾有关单位:
县政府原则同意县人行提出的《泾川县2008年信贷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工作指导意见》,现予批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五日
主题词:金融 信贷 通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20日印发
共印80份
泾川县2008年信贷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工作指导意见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加快推进生态小康和谐新泾川建设的关键一年。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货币信贷政策,使各金融机构准确把握全年信贷工作的方向和重点,及时调整信贷结构,努力支持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人民银行工作会议精神,依照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现对2008年全县信贷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各项信贷政策
2008年,全县信贷支持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宏观调控和货币信贷政策,准确把握经济金融发展形势,认真执行从紧货币政策,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紧紧围绕实施“五大战略”、推进“三个加快”、打造“四张品牌”的思路,认真落实 “一优两控八突出”的信贷工作要求,不断优化信贷结构,保证信贷规模适度增长,促进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优”即优化信贷结构,把信贷工作的重点放在调整优化信贷期限、行业、区域结构上;“两控”即有效控制高能耗、高污染企业的信贷投入,有效控制重复建设、产能过剩、技术工艺落后项目信贷投入;“八突出”即突出支持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突出支持特色产业开发,突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突出支持农业产业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突出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突出支持工业主导型经济结构形成,突出支持节能减排工作和高科技、高附加值产业项目建设,突出支持社会弱势领域,积极推进普惠制金融发展。2008年货币信贷总量调控目标为:各项存款净增2亿元,余额达到19亿元,增幅11.6%;贷款净增1亿元,余额达到12.5亿元,增幅8.7%。
二、突出支持重点,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加大对“三农”投入,积极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今年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以强产业、抓特色、增收入为信贷工作切入点,切实加大对现代农业、农业产业化和重点农业产业项目的资金支持。涉农金融机构加强与县农口部门的协调联系,将信贷资金向“果、畜、菜、草”四大产业倾斜,支持全县形成有地域特色、有市场竞争实力、有较强辐射拉动效应的农业产业链条。积极支持果品产业开发,加大对有机果品、标准化果园以及出口创汇果品基地建设的扶持力度,重点支持王村完颜、窑店将军等12个千亩以上果品园区建设,切实做好对飞云南峪高效栽植示范工程和窑店坳心、高平袁家城等5个大改型示范点、3000亩GAP认证基地等项目的资金支持。继续突出支持优势畜牧产业发展,重点对畜牧产业专业村、专业户和集约化养殖小区进行专项金融支持,巩固其传统优势产业地位,推动全县畜牧业向养殖、贩运、加工、销售综合性产业发展。积极论证、支持泾河川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重点对城关茂林、泾明雷家沟等12个拱棚蔬菜基地进行资金扶持,推动全县蔬菜产业加快发展。筛选优势农业深加工项目、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其提供有力的信贷支持。继续做好农业基础设施等项目的资金支持,重点支持旱作农业、节水高效农业和设施农业项目,引导农业生产向高科技、高附加值方向转变。加大对新农村示范村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对已确定的18个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予以重点支持,确保基础设施、农户小康屋建设、村容村貌改造建设等资金得到保障。
(二)不断拓宽融资渠道,为工业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信贷支持。各金融机构紧密结合自身业务,深入分析全县工业现状,寻找最佳的信贷支持点,筛选一批有发展前景、有市场竞争力、信誉良好、管理规范的企业,对其进行信贷支持。主动深入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资金需求情况,为企业提供高效的融资咨询服务,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合理确定负债结构,有效降低企业的财务负担和银行信贷风险;认真开展项目调研论证,不断改善信贷管理机制,积极争取信贷权限,创新金融产品,依托企业征信系统,科学评定企业信用等级,简化贷款手续,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信贷服务。要重点做好对恒兴果汁、县煤矿、丰泰棉业等企业的资金支持,为恒兴果汁3万吨苹果清汁、丰泰棉业5万锭棉纱生产线等重点项目顺利建成提供资金保障。对生产工艺先进、科技含量高、环境污染小的项目提供支持,并对符合国家节能减排要求的项目按照规定给予倾斜性的优惠政策。积极参与支持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寻找新的信贷业务增长点,培育一批优质、稳定的信贷客户,促进全县工业经济快速发展。
(三)立足推动商贸、服务业发展,继续做好以旅游产业为代表的第三产业的信贷支持工作。今年,县政府提出了“景区上档次、服务创品牌、促销见效益”的旅游产业发展要求,并规划了一批重点旅游开发项目。各金融机构根据自身实际,抢抓全县旅游产业开发机遇,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在充分进行项目论证的基础上,对王母宫、田家沟国家4A级风景名胜区创建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积极扶持发展特色旅游产品开发,支持旅游中介组织、旅游服务公司加快发展。支持以旅游业为中心的饮食、住宿、娱乐等项目的开发与发展,延伸旅游产业链条,发挥旅游业对其他产业的辐射拉动作用。选择管理规范、定位准确、得到市场认可的商贸企业予以重点支持,培育一批大中型商贸交易流通中心。结合全县重点小城镇建设,支持建设一批果品、蔬菜、牲畜交易市场,形成区域性商品交易中心。农业银行继续抓好城区信用社区、信用街道的创建工作,对信用良好的商户提供更加优惠、便利的信贷条件。通过建设一批大型商贸企业、批发市场和集中零售商业区域,有效提升第三产业的发展层次。
(四)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继续做好对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按照“不论大小、不论所有制,以效益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的原则,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和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金融服务工作。各企业要积极配合金融部门加快构建覆盖全县的企业征信体系建设。金融部门根据企业信用水平,实施差异化的信贷政策,对信誉环境较好的给予一定的信贷倾斜;对规模较大、且信誉较好的企业可实行授信额度管理,满足中小企业周期性信贷需求。各相关部门积极创造条件,组建 “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公司”、“民营经济发展基金”,解决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难的问题。充分利用信贷资金的杠杆效应,引导民营资本流向“特色产业开发、商贸流通、生态旅游”等有利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市场前景广阔的产业领域。支持民营经济在商贸服务、果品营销、农副产品贩运、集团化发展方面取得突破,改变目前分散经营、规模狭小、市场竞争力弱、发展层次低的现状。继续采取信用贷款、联保贷款、担保贷款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城乡批发市场的个体和私营业主的资金支持力度。
(五)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认真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助学贷款、扶贫贷款等政策性信贷工作。全面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改进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以及《甘肃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暂行办法》(甘政发[2006]146号)等文件精神,从便民、利民的角度出发,简化贷款手续,克服小额贷款笔数多、金额少、贷款成本高、贷后管理难度大等困难,有效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助学贷款、扶贫贴息贷款等政策性信贷业务,加大对下岗失业人员和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切实改进金融服务,推动小额贷款进社区、助学贷款进村镇活动深入开展。农信社按照省、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与财政、教育、民政等部门联系,深入调查掌握情况,主动提供信贷服务,适时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全面解决困难家庭子女上学难问题;加强与财税、民政部门的协调联系,按照政策规定发放扶贫贴息贷款,解决贫困居民的民生问题,树立金融机构的良好社会形象。
(六)积极探索有效途径,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供必要的信贷支持。今年,县政府确定了十大重点建设项目,涵盖了农业、工业、教育、旅游、交通等多个领域,金融机构在充分控制资金风险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原则,积极参与适合各自业务特点的重点项目建设,为其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参照《县城总体规划》,对城北新区“两纵两横”道路、旧城区南环路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一定的信贷资金,积极扶持城东综合开发、东大街南侧开发、青年路综合市场等项目建设;重点支持玉都、高平、王村等5个重点乡镇和10个新农村示范村加快开发建设步伐。同时,积极协调,争取获得对平定高速公路、西平铁路和西气东输二线工程等国家重点工程的金融服务资格,有效提升自身服务水平。
(七)强化房地产信贷管理,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关于规范与银行信贷业务相关的房地产抵押估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房地产信贷调控文件精神,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严防房地产信贷风险。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调整住房供应结构,重点支持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建设。严格房地产信贷政策,对项目资本金比例达不到规定标准的房地产企业,不得发放贷款,对闲置土地或空置商品房较多的开发企业,按照审慎经营原则,从严控制授权授信贷款。加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沟通协商,积极开发多样性的房地产金融产品,重点探索提高弱势人群住房的金融支持渠道。加强信息交流与反馈,完善房地产金融监测机制,探索建立与重点房地产开发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制度,加强房地产市场的调查分析,疏通与房地产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通道。
(八)大力推进消费信贷业务,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效应。农业银行、工商银行要试行个人住房、汽车消费按揭贷款业务;大力开展个人旅游、大宗耐用消费品贷款业务。结合全县消费市场变化和消费特点,完善消费贷款管理办法,探索新的消费信贷形式,不断增强消费信贷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针对收入高、信誉好、职业稳定的客户,采取联保和互保等灵活多样的信贷形式,在贷款条件、期限、利率上实行差别浮动制,引导居民开展团购和团体消费。大力推广信用卡消费业务,适当扩大信用卡消费服务的需求层次,调动城乡居民用卡消费的积极性。不断探索开发农村消费信贷业务,构建农村消费信贷营销网络,推进农村生活性消费贷款业务发展,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发展需要。
三、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信贷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一)继续强化窗口指导和货币政策工具调控作用,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高度重视由人民银行召集的季度经济金融分析例会、金融稳定例会等联席会议,及时通报各自在贯彻货币政策和信贷工作指导意见过程中的经验与问题,充分利用联席会议这一平台,与参会的经济主管部门沟通协调,了解掌握全县经济发展趋势与现状,促进信贷业务与产业发展协调配合。农村信用社要充分认识支农再贷款具有的特殊政策涵义,从支持“三农”发展,促进城乡和谐社会建设的高度出发,积极配合人民银行做好支农再贷款的发放、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支农的职能作用。
(二)大力改进信贷服务水平,有效解决制约信贷业务的问题。各金融机构要从信贷政策、业务处理、运作程序、服务手段等方面,制定标准化信贷服务规范,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对信用等级高的客户适当简化审批环节,按照客户需要,保证资金及时到位。牢固树立贷款营销意识,根据贷款营销需要切实整合营销力量,不断开辟信贷业务新领域;根据经济发展形势拓展全新信贷市场,不断优化信贷结构,提高信贷资产质量。转变经营理念,按照市场原则开展信贷业务,满足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资金需求,为其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融资环境。村镇银行要充分发挥贷款额度小、手续简便的优势,面向“三农”及特色产业,积极予以信贷支持。邮政储蓄要进一步创新信贷工作思路,拓宽业务范围,发放小额贷款,提高邮储资金本地化使用比率。探索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县中小企业特点的授信制度和信用评级制度,合理确定中小企业的授信额度,提高县域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的自主权和信贷能力,促进县域经济良性发展。
(三)创新工作理念,正确处理适度利润和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各金融机构要统筹处理好短期利润与中长期持续稳健发展的关系,避免因过度追求短期利润而影响银行的持续生存和发展能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社会各界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协调银行与各经济主管部门的关系。完善信贷投放监测制度,把握信贷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有针对性地引导信贷投向、投量。加强网络建设,利用先进的网络技术实现与全国金融机构的联网和信息沟通,加快支付清算体系建设,完善支付结算功能,加快资金周转,提高结算效率。增加电子银行的普及覆盖速度,在大型商场、繁华地段增设ATM柜员机和POS机,方便群众取款和刷卡消费。各金融服务网点都要设立反假币鉴定和残损币、辅币兑换点(窗口),为群众提供便捷的金融服务。
(四)全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构建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按照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总体安排,根据自身业务特点,采取得力措施推进全县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取得较大进展。扎实推进信用村镇、信用社区、信用街道、信用户的评定工作,对信用程度较高的客户提供明显的贷款优惠与便利,发挥正向激励效应。人民银行要继续组织各金融机构加大对征信工作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各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人民银行企业、个人征信体系的一系列规章制度,确保征信信息系统的顺利建设与有效运转。工商、环保、质检等部门要积极参与征信体系建设,配合人民银行做好征信系统企业非银行信用信息的采集工作,形成中小企业非银行信用信息入网的长效机制。高度重视金融稳定工作,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切实加强对金融违规行为的依法监管,确保全县金融有序、安全运行,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设良好的金融环境。
(五)加强合作交流,营造良好的银地、银企关系。各乡镇、各经济主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金融机构的信息沟通,及时向金融部门提供全面的产业发展规划资料及经济发展数据,对工作中与金融业相关的问题及时向金融部门通报反馈;在重点项目的引进、建设过程中,积极邀请金融部门参与,为金融部门提供翔实、准确的项目资料,争取得到合理的信贷支持。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切实保障金融部门收贷收息顺利进行,确保金融债权得以有效落实。各经济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企业的协调指导力度,引导企业优化产品结构、加强内部管理,不断规范业务经营,逐步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提高金融机构对其授信等级。积极参与金融部门开展的银企项目洽谈会等形式的交流沟通工作,搭建政府、企业、金融三者间的良好交流协调平台。